海关总署:东盟继续保持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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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网北京4月13日电(赵超)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一季度进出口情况新闻发布会。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、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表示,一季度,我国对东盟进出口1.24万亿元人民币,增长26.1%,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14.7%,其中我国对东盟出口6834.8亿元,增长27.7%,自东盟进口5606亿元,增长24.3%。东盟继续保持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。

李魁文表示,海关总署分析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:

一是自贸区升级利好持续显现,助推双边经贸合作迈上了新台阶。2010年,中国-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,取消了7000种产品关税,90%以上商品实现了零关税。2019年10月,中国-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议定书对所有协定成员全面生效,在原产地规则、贸易通关规定、服务贸易、投资领域等方面进一步降低了门槛,有力促进了双边贸易发展。今年一季度,我国除对新加坡贸易进出口增速略缓之外,对其他9国均实现了两位数增长,其中对越南、马来西亚、泰国和印度尼西亚进出口分别增长37.8%、24%、28.7%和32.2%,合计拉动我国与东盟进出口增长22.6个百分点。

二是深化抗疫合作,共同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。疫情暴发以来,为应对疫情冲击,我国与东盟国家守望相助,广泛开展抗疫合作。我国与新加坡、老挝、缅甸、印度尼西亚等国建立了人员“快捷通道”和货物“绿色通道”,恢复与越南等国家的直飞国际航班,并积极探讨建立中国-东盟和东亚区域的“快捷通道”和“绿色通道”网络。上述举措对于维护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、保障双边贸易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
三是西部陆海新通道辐射效应持续显现。当前,由我国西部省份和东盟国家合作打造的西部陆海新通道——海铁联运班列线路,已从2017年的“渝桂新”1条线到常态化开行的6个方向,开行数量从每周1列增至每天10列以上。西部陆海新通道不仅实现了西部与东盟国家的快检连通,也激发了我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发展潜力。一季度,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14个省区市对东盟进出口增长30.5%,拉动我国对东盟进出口增长4.6个百分点。

李魁文表示,我国与东盟贸易的亮点主要有三个方面:

一是消费品进口潜力不断释放。随着国内市场消费需求的进一步扩大,消费结构不断升级,对东盟国家消费品特别是农产品进口需求旺盛,今年一季度,我国自东盟进口消费品524.2亿元,增长30.6%。

二是抗疫合作不断深化。中国和东盟加强抗疫合作,不但为区域经济复苏提供了积极支撑,同时也进一步推动了相关产品进出口增长。今年一季度,我国对东盟分别出口包括口罩在内的纺织品、医药材及药品489.9亿元、63.2亿元,分别增长24.1%和104.8%。

三是能源贸易合作提速。我国加强与东盟的能源合作与贸易,自东盟能源产品进口增长明显。今年一季度,我国自东盟进口液化天然气88.5亿元,增长31.6%,比该产品整体进口增速快17.5个百分点。

(责编:赵超、高雷)